作曲是該有一些想法,然而作曲又不能夠祇有想法。
野心的目的究竟是音樂,抑是追尋些什麼未知的東西?
最近寫創作理念真的有種受到壓搾的苦悶,因為我已看到自己的極限,了解到自己在寫論述文字時認知與實踐的差異,以及萬千個不足之處。就算是為自圓其說好了,然而曾幾何時創作對我成了極其沉重的一件事?我竟對它凝思良久,祇感到既熟悉又陌生。
我早已忘卻,寫作自己喜歡的音樂是什麼樣的感覺;
我甚至也忘了,自己喜歡的是什麼樣的音樂?又,什麼音樂構成我所喜歡的條件?
看見愈來愈多新學後輩找到所謂沉浸在創作的喜悅,對作曲或現代音樂有興趣,我忍不住苦笑:那麼我自己究竟是如何執迷不悟提筆寫著音符,卻又叫苦連天?也許 我會選擇作曲,祇是心中有太多的音樂,而現存的一切無法滿足我──那是種欲望,打從靈魂深處渴求音樂的欲望。但也許事實上我沒什麼興趣,我祇曉得當自己不 滿於現狀(包括自己的作品)便會不斷尋求,直到死去為止。
每人都有其獨特的生命歷程,無所謂浪費或遺憾,總之有一得必有一失,作曲亦然。
祇是,通常會走向作曲並堅持如一的,需要一些契機。
我曾經歷的一切之於歷史是微不足道的,無論它對我的生命與想法造成多大的衝擊。人的生命是短暫渺小的,然而音樂屬於永恆,它是一種能夠化瞬間為永恆的藝 術,亦能超越各種時空。音樂本身的時空便是一個小宇宙,而如何安排這個小宇宙與大宇宙間的關係,應該不是光有一些「想法」所能到達的境地。
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
作曲是藝術與永恆的工,而作曲家是音樂的造物主。
Echoes are ringing in my hear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