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寫完一份文字報告,分析並闡述自己的十二音作品「L-in-K」。無疑地裡面我使用一些類似於「BACH」之象徵符號手法,以設計規劃到音樂結構之中。
但我個人極不愛討論「象徵」這個字眼。
大學時我專門研究Symbolism,讀許多關於象徵主義的文學理論,並接觸音樂及哲學思想之部分。然而在我之前於關渡音樂學刊上發表關於Scriabin作品思想與分析的文章後,我認為音樂中可以不需要象徵的存在,無論它是否真的存在。詩亦如此。
完美的音樂中偶而出現一點象徵,是趣味。
當象徵優於音樂之考量,則為萬惡之源、毒害無窮。
不否認自己的音樂中具有某些象徵,但象徵是個人化的,而音樂是整體、客觀的,重要的是設計與轉化,以及Pre-Composition過程所下的功夫。音樂的美感出自於音樂,當象徵被拿出來大量討論並套用時,我認為那是非常低俗的表現。
象徵更不可能是使音樂不盡完美但又必須合理化之藉口。
對外國人而言,梅花是一種花,不是中華文化;
對佛教徒而言,十字是種形狀,不是耶穌受難;
因此,對聆聽者而言,我們的音樂就祇是音樂,其他什麼也不會是。
除非噪音。
Echoes are ringing in my hear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