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跟娟礽吃飯時閒聊到之前采風一團來北藝大的巡迴演出,講到一些曲目的問題,因為在之前的巡演裡他們有介紹到一些改編的樂曲,比如民謠、兒歌或西洋樂曲等,希望拉近聽眾與他們的距離,並且認識那些樂器。
然而我卻提出質疑說:「那樣的曲目究竟是把我們的距離拉近了,還是拉遠了呢?」當然,我給的理由是:當聽到一些中不中、西不西、編曲技術又平平的曲目時,感覺既無法表現出那些樂器的特色,曲子本身又無法吸引人──這樣的樂種要如何推廣及生存?
我不認為自己是「專搞奇怪現代音樂」的人,但我的耳朵著實很難接受傳統樂器演調性音樂。──要知道中國樂器的製作並非十二平均律,硬要演奏調性功能和聲,還真的很噁心,再怎麼做也不會比西洋樂器好聽。
若想讓那些所謂”國樂”的曲目脫離”國民樂派”(Nationalism)的模式,有些觀念必須要更新,當然也或許跟當今的文化政策有些關係。畢竟音樂就是音樂,當它們成為樣本化的商品時也就等於是死了,我們可以擁有傳統但是必須不斷進化、發展。
我們的音樂仍有很長的路要走。
Echoes are ringing in my hear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