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課時教授說,了解樂曲的寫作技術不代表知道怎麼詮釋音樂,基本上詮釋音樂所要參照的不祇是技巧層面的問題,而包含整個歷史及時代的認知,我們以後世的角度來看待當時寫作的時空背景、技術與態度,而以我們的方法來詮釋。
不過,究竟在演奏詮釋樂曲時該怎麼做呢?
我在練Scriabin Sonata 10,那首自己分析過的樂曲,因此我對它的形式及素材組成是最清楚不過,但是若祇將那些譜面上的東西彈出來,不能算是詮釋Scriabin的音樂。當然我 會有自己對於音樂的感覺與聯想,但倘若投入太多自己的情感,也同樣不能夠算是正確的詮釋。
所以詮釋到底是什麼,我依然不懂。在我了解什麼是詮釋之前,我不可能成為一個演奏家,因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所演奏的是什麼音樂。
譜上所有的東西加在一起,就會構成音樂嗎?
音樂的組成除了那些表面能夠分析出來的,還有沒有?
Echoes are ringing in my heart